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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监督收监一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

【字号:    】        时间:2020-04-16      

近日,在赤壁市检察院依法监督下,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罪犯徐某某被收监执行。

罪犯徐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刑期自2018年12月4日起至2020年6月10日止。2018年12月4日,法院决定对患病的徐某某暂予监外执行,徐某某被交付赤壁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在赤马港司法所实行社区矫正。

2019年底,咸宁市检察院委托咸宁市中心医院对全市辖区内部分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病情复查,并视病情复查情况,委托武汉市平安法医鉴定所对罪犯徐某某开展病情诊断,该所法医临床学鉴定意见为罪犯徐某某所患心脏病等疾病不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赤壁市检察院审查罪犯徐某某病情诊断资料后,认为徐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已消失,依法向法院发出对罪犯徐某某收监执行的检察建议书,并及时将罪犯病情诊断情况通报给赤壁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敦促该局及时向法院提出收监建议。2020年3月31日,法院决定将罪犯徐某某收监执行,赤壁市公安局将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的罪犯徐某某送交赤壁市看守所。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赤壁市检察院积极与赤壁市公安局沟通,督促该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依法收押罪犯徐某某。在检察机关全程监督下,罪犯徐某某最终被收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