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您的位置:赤壁市检察院 > 公益诉讼

赤壁:洪湖、赤壁、嘉鱼三地检察院签约跨区域协作机制 共护长江中游健康安澜

【字号:    】        时间:2021-12-2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落实《长江保护法》,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按照最高检《关于推动建立长江流域省界断面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通知》要求,12月24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嘉鱼县人民检察院、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共同会签《关于建立长江洪湖、赤壁、嘉鱼段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本次联合会签是湖北长江岸线检察机关跨区域合作的又一次有益探索。

  《意见》围绕污染环境、破坏水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非法占用破坏河道岸线资源、破坏森林资源、违规使用水资源、污染饮用水源地等跨区域危害生态环境行为明确监督重点,建立了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证据材料共享、联席会议、生态修复、犯罪预防、新闻宣传协作等多个机制。

三位检察长共同会签《关于建立长江洪湖、赤壁、嘉鱼段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

签约仪式上,三地检察机关就加强长江洪湖、赤壁、嘉鱼段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协作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交流,分别介绍了本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经验。此次签约仪式,来自咸宁、荆州2个市级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分管领导、负责人,赤壁、嘉鱼、洪湖3个县(市)级检察院负责人、检察干警,洪湖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洪湖市法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洪湖分局、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分局等单位负责人共计60余人参加,共商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打造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共同体。湖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盛勇,洪湖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汪卢伟出席仪式并讲话。仪式上,盛勇主任对本次会签仪式成功举行表示祝贺,对三地检察机关开展跨区域协作提出期许。他提出:

1

要深化共识,充分认识协作机制重要意义

  要在长江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将“谋一域”与“谋全局”结合起来,实现流域协作,形成协同共治的检察监督大格局。希望两市三地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在新的起点和基础上,找准省委、市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有关长江大保护的具体部署要求与本地检察工作的结合点与着力点,进一步深化长江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要凝聚合力,共同抓好协作机制落实落地

  建议三地检察院坚持线上多联系、线下多走动,拓展协作领域,运用协作机制,创新协作方式,把制度机制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法律监督效能。把跨区划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与检察机关一体化工作机制,“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林长”,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与公益诉讼衔接等已有的工作机制有机对接、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最大程度发挥各项制度的聚合效能。

要聚焦办案,推动发挥协作机制实战效能

  要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不断提升长江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质效,特别要重点办理有影响、有震动的跨区划公益诉讼案件,积极响应省院探索“1+N”新办案模式的号召,注重总结跨区域办案经验作法,培育转化典型案例。洪湖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汪卢伟对省检察院以及两市三地检察机关对洪湖老区的关心厚爱表示感谢,他指出,三地检察机关此次联合会签活动给长江流域洪湖、赤壁、嘉鱼段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良好契机,是检察机关以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铁腕守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全市行政执法机关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全力配合抓好该协作机制的落实落地。要加强部门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坚决整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切实做好生态环保这张名片,充分彰显洪湖宜居、宜游、宜赏的水乡风华。

汪卢伟希望两市三地检察机关牢固树立长江沿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一盘棋”观念,将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跨区域协作配合,形成同防共治监督合力,打造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共同体,守护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守护好长江健康安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