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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公开听证释正义,司法救助暖人心

【字号:    】        时间:2020-12-07      

近日,赤壁市检察院对两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举行公开听证,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海波主持了听证会。
·案件一
今年11月9日,申请代理人陈某兴来赤壁市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
2019年8月,喻某福驾驶三轮汽车,载乘陈某兴女儿陈某某等4人行驶至赤壁市陆水湖风景区街道青峰岭林场路段时,车辆发生侧翻,事故导致2死2伤。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喻某福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喻某福赔偿一死者家属损失14000元后,再无赔偿能力。申请代理人陈某兴离异后,带着女儿陈某某生活,平时以打零工为生。事故发生后,被害人陈某某(系未成年人)治疗费几万元未获得赔偿,且陈某某受伤后,因无法得到赔偿,导致生活困难。
·案件二
今年10月16日,申请人焦某委托胡某向赤壁市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委托人胡某系申请人焦某同母异父的姐姐。
2017年11月15日,焦某生父将焦某生母杀害,留下焦某(现为在校高中生,系未成年人)一人生活,无生活来源,只得依靠姐姐胡某照顾。胡某是两个孩子的妈妈,无固定职业,主要靠丈夫3500多元的月薪维持全家生活,无力承担焦某的高中学费和生活费。
赤壁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这两起司法救助案件,专门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2名律师担任听证员进行现场听证,对两案的救助申请、困难程度、救助金额、救助方式进行了公开评议。
听证会上,申请人就申请司法救助的请求和理由进行了详细陈述,赤壁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五检察部主任任亚莉分别介绍了原案件的情况和诉讼过程、审查核实情况、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详细阐述了提起司法救助的理由及依据。
听证员们在听取案件介绍后,围绕案件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证据材料是否充分、救助金额是否合理等问题进行了评议并意见。一致认为两起案件的申请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同意检察机关救助意见及拟救助金额。
律师宋玲玲:
听证的两起司法救助案件,事关民生,检察机关办案审查细致,公开听证法理情交融,既有法律的温度,又有司法的透明度,体现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意对这两起案件给予司法救助。
人民监督员罗志鹏:
作为新任人民监督员,这是我参加的第一次公开听证,是在知行合一的实践中学习监督,真切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的人文关怀。两起案件都涉及未成年人,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公开听证的阳光司法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对这两起案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人民监督员张岚:
作为一名继任的人民监督员,在履行监督职责几年中,触摸到了检察机关助力法治社会建设的担当脉动。这次听证会体现了公开、公正、合法、合理、合情,司法救助体现了对弱势群体、未成年人给予的关爱,是善心善举的行为。同意对两起案件中的2名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
人民监督员江城:
作为一名履新不久的人民监督员,检察院组织的这次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让我深深地感到,司法并不是冰冷的,法律是有温度的。检察机关不仅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被害一方权益的维护者。同意对这两件案子的2名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同时,检察机关要继续搞好跟踪问效,让司法救助温度传递到“最后一公里”。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化解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方式。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向社会释法说理,增加检察司法办案工作透明度,让老百姓更加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李海波副检察长表示。同时,该院将联合未检部门、学校进一步提供生活、心理援助,切实将司法救助落到实处。
司法救助,法律温度,检察温情。赤壁市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为民解难排忧。2018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件15人,其中救助贫困户1户,救助未成年人7人,共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