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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人民市检察院2016年度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8-07-20      

2016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上级政法、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将严格公正司法、优化法治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检察机关的根本任务,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充分发挥批捕和公诉职能作用,与公安、法院密切协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努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72280人,批准逮捕147243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275399人,提起公诉188286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整治,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 “4.16”等重大专案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任务,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格依法办案前提下,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轻微犯罪,运用量刑建议、刑事和解、公开听证等措施从宽处理,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起诉、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帮助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共办依法不批准逮捕32人、决定不起诉12人。 

    二、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指示和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总体格局中的职能作用,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深入查办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62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319人,渎职案件35人。重点查办了华润蒲圻电厂拆迁指挥部正科级干部石某贪贿200余万元、挪用700余万元及滥用职权窝串案和电厂财务总监关某受贿80余万元案。 

强化职务犯罪预防。紧密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和专项预防,做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对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7份,均得到整改落实,推动了发案单位完善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到市直和乡镇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讲座11场次,对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7份,均得到整改落实。投入130余万元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正在建设中。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鄂检十条”,积极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办理的1件涉企职务犯罪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服务非公企业发展“十佳案例”。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增强诉讼监督实效。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2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入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重点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注重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认真开展对看守所监管执法和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监督,共启动法律监督调查68件,向监管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7份,提出检察建议31份。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违法调查等手段,推进民事行政案件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进行审判结果监督5件、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违法监督20件、虚假诉讼监督调查1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民事与行政公益诉讼各1件。 

四、深化司法改革,提升检察公信力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检、省检察院部署,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抓好已部署各项检察改革措施的落实,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认真做好内部整合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工作。按照横向大部制、纵向扁平化的要求,我院的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8个减为7个,取消了行政职务,淡化了检察机关行政色彩,凸显了司法属性。严格按程序遴选出28名入额检察官,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全面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科学界定办案权限,完善责任体系,促进了检察权公正高效行使。 

加快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制等工作机制,做好诉访分离、程序导入、案件办理、终结退出等工作,推动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解决。 

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由司法行政机关独立选任和管理人民监督员,我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由咸宁市司法行政机关随机抽选人民监督员监督,监督事项由7项增至11项,涵盖立案、撤案、采取强制措施等各个环节,有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办案。我们还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查和信访接待,及时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围绕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检察队伍建设目标,坚持从严治检,不断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主题党日+”等一系列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做“四有四讲”的合格党员。 

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牢固树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理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业务学习、岗位练兵等活动,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培训和业务竞赛,检察队伍职业道德素养和司法办案能力进一步提升,涌现出了一批优秀侦查能手、案件管理能手、信息化操作能手等业务骨干人才。 

加强纪律作风和司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强化“党员检察官”和“检察官党员”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促进廉政教育入脑入心,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八项规定”、驰而不息反“四风”、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检务督察,检风检纪明显好转。  

加强科技强检建设。以创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检察院为目标,与时俱进,加强侦查信息平台、办案工作区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检察工作科技含量,更好地适应了形势发展对司法办案和检察工作需要。 

2017年,我院将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赤壁实施的工作大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自身建设为保障,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推进赤壁“转型升级、绿色崛起”、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在服务赤壁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检察职能,保障改革,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强化发展观念,执法办案要适应发展的需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三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格依法文明办事,真正在检察工作中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适用法律与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相统一,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挽救失足者,教育失误者。 

(二)在提高执法公信力上有新提高。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意识,进一步把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以人民群众的呼声为第一信号,以人民群众的需要为第一选择,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第一追求,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第一标准。 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依法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活动。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建立健全对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申诉的办理、督察、查究、反馈机制,切实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三)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上有新进步。准确认识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地担负起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一是提高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牢固树立“稳定是硬任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重经济犯罪。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赤壁建设,妥善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二是提高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廉政建设的能力。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为重点,深入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社会管理领域职务犯罪、国家投资领域职务犯罪和危害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立足职能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三是要提高强化诉讼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能力。把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加强法律监督的薄弱环节。着力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心。 

(四)在司法改革上有新进展。深化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机制和运行模式,使改革落地生根,取得更好实效。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统筹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检务公开等各项改革任务,促进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五)在检察队伍建设上有新成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定“四个自信”,保持政治清醒、政治定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按照学习型检察院的要求,加强重实际、重实效、重实践的业务学习、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使检察队伍的知识结构层次得以不断优化,办案业务技能得到稳步提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对队伍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落实从优待检措施,充分调动检察人员积极性。 

  

  

0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