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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8-07-20      

 今年以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上级政法、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投身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充分履职监督,提高办案质量

坚持强化司法办案和诉讼监督不动摇,在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上取得新进展。

1坚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与纪委协作沟通,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116人。其中,反贪污贿赂案件811人,反渎职侵权案件35人。重点查办了华润蒲圻电厂拆迁指挥部正科级干部石某贪贿200余万元、挪用700余万元及滥用职权窝串案和电厂财务总监关某受贿80余万元案。同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到市直和乡镇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讲座11场次,对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7份,均得到整改落实。投入130余万元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正在建设中。

2、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批捕起诉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5147人,批准逮捕61122人,追捕7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04157人,提起公诉78121人,不诉47人,抗诉22人,强制医疗11人,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证据15件,发出检察建议13人,列席审委会6次,提出量刑建议169件,审理未成年人案件25人。对任某、陈某涉黑案已移送法院提起公诉,对“5.20”涉黑案出庭支持公诉。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法治意识,全院上下一盘棋,加强“4.16专案办理,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周密部署,全力做好、顺利完成出庭支持公诉工作。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运用简易程序、量刑建议、刑事和解、公开听证等措施对轻微刑事犯罪从宽处理,依法不批准逮捕1119人。共受理控告申诉、信访案件9件,已办结6件,提请国家司法救助1件,均案结息诉。为进一步做好检察服务工作,结合平安赤壁建设等一系列服务大局工作,逐步建立乡镇和社区检察服务站,将检察工作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3、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立案监督6件,39家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建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息共享已发现2件案件线索。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5月份召开了全市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平台建设专题会,两法衔接平台运行情况已纳入各执法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二是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注重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26人次,对社区矫正纠违10人次。认真开展对看守所监管执法和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检察活动,切实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能,有效的促进了我市监管场所秩序的规范和稳定。向法院、监管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发出检察建议12份,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9件。三是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构建多元的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格局,开展民事执行监督28件,均发出检察建议。积极开展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和虚假诉讼专项活动,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专班,抽调1名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加强办案力量,着力配合开展以维护人民切身利益、为子孙后代营造良好生存环境的陆水湖环境整治等方面监督的公益诉讼。四是营造优质法治环境。按照省院关于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电视电话会和“鄂检十条”精神,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68,邀请有关职能部门和20余家非公企业人士来院参加“贯彻落实‘鄂检十条’,助推非公经济发展”座谈会,目前,共办理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赤壁电厂系列案件中湖北治先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马超涉嫌行贿案等服务非公企业案件12件,为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马超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服务非公企业发展“十佳案例”。

二、着力司法改革,促进公正司法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我省是全国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省市,201412月和201510月,省检察院先后召开司法体制改革动员部署和全面落实推进会。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和完善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等四项司法改革工作任务。

1、推进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在“人”的方面,目前正在开展核编调查工作在“财”的方面,201511,我院财务由省级统一管理;在“物”的方面,目前正在进行清产核资,在摸清“家底”基础上稳步有序推进“物”的省级统一管理。

2、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是此次司法改革的基础工程,检察人员分为三类: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包括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检察技术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政工党务、纪检监察、行政事务、后勤管理)。三类人员实行员额制,分别占我院国家政法专项编制77人的36%49%15%。去年1010日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后,我院党组立即向市委常委会汇报,积极争取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稳步有序开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工作,以首次计入员额检察官工作为重点,去年111日全省首次入额检察官考试后,经过严格业绩考核、公示、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查、省检察院研究批准等一系列程序,首批进入员额的28名检察官于今年2月初正式产生,在此基础上,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也定岗配备到位。

3、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主要是坚持“抓两大、放两小”原则,科学划分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和检察官在办案中的职责权限。“抓两大”就是重大复杂案件和可能影响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判决、裁定、决定的诉讼监督案件仍由检察长、检委会决定;“放两小”就是将一般案件的处理决定权和所有案件的非终局性事项、事务性工作决定权授予检察官。目前,我院按照省、咸宁市检察院统一部署,根据司法责任制要求,修改配置了网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初步形成了以检察官为办案主体、司法辅助人员协助检察官办案、“系统随机分案为主,手动分案为辅”的司法办案运行机制,以网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司法责任制在边实践边摸索中有序推行。

此外,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配套改革方面,中央、省里正在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全面落地尚需时日。我院注重引导检察人员理性看待这项改革,着重强调“司法责任制”这个引领职业保障配套改革的核心要义,消除“改革就是加工资、提待遇”的思想误区,牢固树立“有为有位”、“责权利相匹配”的改革观,把检察人员思想和精力引导到履职尽责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上来。

三、加强自身建设,服务发展大局

我院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开展 “两学一做”、“主题党日+”、基层工作日、“三抓一促”(抓学习、抓作风、抓环境、促发展)活动,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能力水平。

1、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专业化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着力规范司法行为院党组与各部门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主体责任清单,实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全面覆盖。做到党组“不松手”、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根据司法体制改革队伍思想状况和人员配置整合新情况,坚持以党建为引领,进一步做实党建基础工作,在党组分工时,安排1名党组成员主抓党建工作,调整了党支部和组成人员。持续不断开展学习宣传新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紧密结合上级通报的有关典型案例,坚持党组先学一步,支部和干警同步跟进的方式,加强对干警廉洁从检经常性和常态化教育,教育引导干警心存敬畏、自觉守纪守法,提升检察干警自身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2、狠抓作风整治。坚持学习教育培训经常化制度化,先后开展了春季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训、司法改革入额检察官培训、换届纪律警示教育等一系列活动。突出重点,系统学习了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了刑法修正案(九)培训专题讲座,邀请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副院长、武汉大学法学教授陈成雄来我院讲课,我院在岗80人和市公安局100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反响很好;组织全院干警收看了警示教育片《镜鉴》;持续加大检务督察力度,上下班实行脸相和指纹识别考勤,进一步巩固“三严三实”、规范司法行为等专题活动成果,确保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

3、大力抓好主题教育活动坚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在坚持开展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的同时,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部署,院党组将“主题党日+”活动作为提升干警思想素能的有效抓手,以学党章、交党费等方式,强化检察队伍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加强党性修养,提升队伍凝聚力。

4切实做好市委中心工作。按照市委安排,我院今年继续挂点茶庵岭镇云台山村,成立由1名党组成员带领2名有农村工作经验的老同志为精准扶贫的工作组。坚持住村摸清贫困人员情况,因人施策制定扶贫措施;对村集体脱贫,与镇政府和村委会共同研究方案,为该村建立养猪场,通过发展养猪产业带动脱贫,解决贫困村民就业。前期我院已组织投入资金12万余元。积极投身平安赤壁建设,检察长带领西片督查组,深入车埠镇、赤壁镇、柳山湖镇、黄盖湖镇和沧湖开发区及卫计局等部门,同时安排副检察长参与其他创建工作组,召开平安创建专题会和“两代表一委员”、村支书及镇直各部门负责人座谈会,介绍检察机关职能,报告检察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开展平安建设再宣传、再发动。同时,班子成员主动进机关、下村组,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和扶贫领域犯罪预防活动,并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到赤马港办事处赤马港社区、茶庵岭镇云台山村等地讲授党课,进行犯罪预防和法治宣传,了解社情民意;结合贯彻落实“鄂检十条”,认真听取非公经济人士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强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联系。

上半年,我院工作在取得新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检察队伍的执法理念、执法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司法改革任务繁重特别是司法责任制落实力度不够大;自身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1、补短板。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对今年上半年工作进行全面 “回头看”,逐项寻找短板,细化工作改进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定期跟踪问效。

2、促改革。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看齐意识,及时把握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下工作任务的新变化和新要求,突出落实司法责任制重点,以网上业务办案系统升级配置为契机,认真查缺补漏,边实践边总结,在推动司法改革中取得新进展。

3、强办案。聚焦司法办案和诉讼监督主业不分心,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认真落实检察工作一体化要求,全面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形成司法办案合力。

4、抓统筹。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做好与“主题党日+”等活动的有机结合,统筹处理学习教育与各项检察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