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咸宁市委、赤壁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加强对我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汪 隽 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李海波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王朝晖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熊秋林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宋华平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赵初春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汤 葵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刘昶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王斌清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朝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凌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敖旸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赤壁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