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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赴一线!这场调研为推进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而来

【字号:    】        时间:2023-04-13      

湖北省检察院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鑫

到红安调研


 

 


4月11日,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鑫到黄冈市红安县,围绕刑事检察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开展专题调研。他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最高检、省委部署及省院、市委工作要求,依法、全面、能动、创新履职,以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金鑫实地调研了红安县二程镇大山背村,察看了红安县综治中心便民服务大厅、矛盾调解室、信访维权室、12309检务中心等,详细了解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在红安县检察院召开的座谈会上,金鑫强调:

推进刑事检察现代化要紧贴中心、服务大局

➤ 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从政治上看”,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始终居安思危,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融入日常办案和工作中。

 

➤ 要以轻罪治理现代化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统筹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宽”的教育作用,体现司法宽和谦抑,充分释放司法善意,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夯实社会稳定的民心基础。

 

➤ 要积极融入和服务上级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湖北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目标任务、最高检工作部署,立足刑事检察职能,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能动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推进刑事检察现代化要紧贴规律,找准方向

➤ 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司法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必须严格执行向同级党委及其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破解新时代刑事检察发展难题,这是我们最大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

 

➤ 要始终坚持宪法原则。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健全完善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衔接联动机制,增强法律监督刚性。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加强人权司法保护。健全执法司法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司法活动制约监督中的功能作用。

 

➤ 要始终坚持司法权运行规律。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要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增强司法办案亲历性,高质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推进刑事检察现代化要紧贴职能,彰显价值

➤ 要深化完善实质化监督办案机制,切实履行检察主导责任。充分发挥审前过滤把关作用,切实履行检察主导责任,进一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在重大专项、重大案件办理、重大政策落实中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协调,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从源头上把好案件质量关。

 

➤ 要深化完善重点领域犯罪治理机制,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针对重点问题深入调研,深化重点行业整治,建立健全涉国家安全、暴恐、涉黑涉恶、金融犯罪、网络犯罪、安全生产犯罪等领域的风险防范和犯罪治理机制,持续巩固社会平安稳定的良好态势。

 

➤ 要深化完善法律政策配套措施,健全新时代轻罪治理体系。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带动少捕慎诉慎押、当事人和解、司法救助制度的落实和适用,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积极推动由检察环节向审判、侦查(监察调查)环节延伸,为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司法制度提供更多湖北实践样本。

 

➤ 要深化完善矛盾多元化解机制,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总结在化解信访矛盾、入驻综治中心、检调对接的经验做法,用好用足检察听证,强化干警素能建设,在强化自身建设中推进刑事治理现代化。



黄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万强从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积极深化社会治理、全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三个方面汇报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湖北省人大代表、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就检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助力社会治理提出建议。

武汉市检察院及红安县、江岸区、罗田县、新州区、英山县等检察院作交流发言。
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王莉主任等参加调研,并对普通刑事检察工作进行指导,红安县县委书记刘堂军,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映辉参加相关活动。